重大决定,又是你自己判断不了的专业事,永远不要只听一个专家。哪怕他能力很强,哪怕他态度很好,哪怕你信了他很多年,都不能只信一个。
不是因为他不行,是因为你没办法知道他是错的。他讲的是你看不懂的东西,你只能拿到一个结果,拿不到结果背后那个判断是怎么形成的。而一个错误的结论只要足够完整,到了你手里就会变成唯一正确的结论。
一个专家就是一个信源。只有一个信源,等于没有信源。
我有一个朋友,被一个病折磨了好几年,一直在治,一直没好。后来换了医生,把当年的片子调出来一起看,那个东西几年前就长在同一个位置,只是当年没被读出来。
那几年不是治不好,是没人看见。换到第二家医院,第二位医生的意见跟第一位正好相反,理由也一样硬。两个判断各有各的道理,他反倒不知道该信谁,只能再去找第三个。如果当年只听第一个,那几年就是他要付的全部代价。
你可能会说,那是遇到了水平不行的医生。不是。水平很高的人会错,态度很好的人会错,你信了很多年的人也会错,而这些都不是你在事前能识别的。
关键不是他这个人怎么样,是他没有第二个视角替他检查。他自己不知道自己是错的,你更不知道。他越有权威,那个错就越安全。
尤其在这里,事情从来不只是桌面上写的那点东西。这里是人情社会,不是法治社会,很多要紧的事是在桌面底下谈完的。
同一条规则,落到不同的人身上有不同的解释余地,而这个余地是靠人来拿捏的。你签的合同没有问题,但它在谁手里执行,结果可以差很远。
所以你不知道他背后有什么。他有他的利益,有他的人情,有他不方便说的压力,有他自己都没察觉的偏好,你说不清哪一样会把你带偏。
所以在这里,自我保护和风险防范不是我多疑,是基本配置。约定写在纸上的是一回事,风险落在你身上是另一回事。
当一个人同时是你唯一的信息来源和你唯一的执行人,这个结构本身就是风险。风险不在人品,在结构。
我认识的另一个人,遇到一场很重要的商业纠纷,请了三个律师。他没有把这件事拆成三个人各干一段,而是让三个人看同一份方案,互相评价,这条说得对不对,那个建议能不能用。
三个人对着同一份方案下判断,竞争自然就起来了。为了证明自己比别人更靠谱,他们都额外拿出了精力,没有人想在另外两个人面前显得不行。
那场纠纷最后结果很好。他事后说,如果只用一个律师,也许那个律师早就被对方收买了。收买一个没有监督的人是容易的,收买三个互相盯着的人要难得多。
这句话不一定成立。但它点出一件事,你不需要他坏,你只需要他没有被检验。做法就三条,同一件重要的事至少两个人做,让他们互相评价而不是各干一段,谁的意见都要落到具体判断上,不要听他讲感受。
找第二个人有个坑,你会下意识去找那个说你想听的话的人,那样找几个都一样。真正有用的是立场跟你不一样的人,他甚至可能反对你原来的判断。
这条原则也不是让你事事都防着人。判断标准只有一条,出事之后你还有没有退路。有退路的事不用这么防,没有退路的事,一个专家远远不够。
反过来,代价可控的试错,你自己看得懂的领域,本来就要放手让人去做。分不清这两件事的人,不是谨慎,是拿防备当工作。
重大决策不是社交场合。社交场合要给足信任,重大决定要给结果留下余地。多请一个专家的成本是钱和时间,听错的成本是你的命,你的公司,你那个案子。
这套说法听上去像被迫害妄想。在一个讲究关系的地方,你还会被说成小心眼,被说成不信任人。
专家可以信,但你不能只信一个。你可以把事交给他,不能把判断权也交出去。命运这件事,永远要留一个备份。